我国政府已于2004年6月开始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到2005年3月,已正式批准2个CDM项目,1个项目在审批受理中,对4个项目出具了不反对函。在履行国际程序方面,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经过公开争求意见被并核准,已申请EB注册。北京安定填埋场项目正在进行核准。两个项目均采用了已批方法学。另外,安徽淮南煤层气利用项目、山西晋城煤层气利用项目、抚新煤层气利用项目、南山煤层气利用项目、泰山华风水泥厂废热回收和利用项目以及山西侯马区域供热节能项目向EB提交了新方法学。在国际上提交的95个新方法学中,我国仅占7%。在提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网站接受公开评议的99个潜在CDM项目中,只有3个我国项目。
目前为止的发展趋势显示,我国实施CDM的状况与其减排潜力最大、外资环境最好、基础设施完善等特点并不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