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境监测体制的改革,把环境监测由过去单纯作为一项政府的公益性行政行为,变成了一项社会性的服务行为。这样政府部门就可以从过去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繁杂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由过去的直接参与变成管理者,超脱地规范和管理环境监测市场,主动地为环境监测的发展发挥作用。特别是环境监测市场关系的确立,政府部门再也不需要花费巨大的资金去建附属设施、购买设备仪器,养一大批各类人员了。政府有限的资金可以集中用于购买优质的监测数据,对监测数据使用有更大的选择权和主动性。
2、 通过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环境监测机构成为从事环境监测社会服务活动的独立法人,不隶属于任何一个行业和部门。它们的环境监测服务活动,除了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环境监测有关规范以外,任何行政部门都不能干预他们的活动。这样使他们可以解脱过多的行政束缚,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保证自己监测数据的公正性,真实性和权威性,以在环境监测市场的地位和信誉,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更快地发展。
3、环境监测体制的改革,改变了过去政府部门对环境监测大包大揽的局面,营造了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无论是哪个部门或行业的环境监测机构都失去了行政部门的经费来源和行业性保护,完全凭借自己的实力去占领市场。这样监测机构就会改变过去等、靠、要的被动态度,主动地去进行仪器装备的更新和人才的培养,提高自身的监测能力,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以获取尽可能多的市场。通过竞争还可以淘汰那些没有实力的监测机构,优化监测队伍的内部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和环境监测的水平。
4、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但是由于环境监测体制改革涉及面较大,矛盾交织较多,政策性也较强,其改革的难度是很大的。笔者所提出的构想,也仅仅是一种探索,是否正确,尚需时间和实践检验。不管怎么样,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总是需要有许多人去探索和思考的。我们坚信,尽管环境监测体制的改革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阻力,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不可能实现,但是经过社会的共同探索和努力,我们总会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路子,环境监测这项社会服务业在我国必将会蓬勃兴旺地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