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公共场所噪声及室内噪声的测定。
二、适用范围
本方法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确,建立了处于城市不同区域的室内噪声最高限值。
本方法适用公共场所及室内环境噪声的测定。
三、 编制依据
1、公共场所噪声标准 详见附录1。
2、室内环境噪声标准的确定依据为:GB3096-93和GB/T14623-93。
3、公共场所噪声测定方法的依据为:GB/T18204.22-2000。
四、测量条件
1、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其性能符合GB/T3785的要求
2、仪器设置
测量时声级计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使传声器指向被测源。传声器离地面高1.2 米,与操作者距离0.5m左右,距墙面和其它主要反射面不小于1m。
五、测量方法
1、布点
较大的公共场所(大于100m2)距声源(或一侧)墙壁中心划一直线至对侧墙壁中心,在此直线上取均匀分布的三点为监测点;较小的公共场所(小于100m2)在室中央取一点为监测点。
六、数据记录与处理
1、数据记录
将直接读出数据记录于环境噪声测量数据表中。
2、评价值
在公共场所噪声标准中,规定用等效声级LAeq作为评价值;用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表示声级的分布。
噪声测量结果用等效声级LAcq表示。该点的噪声水平用累积百分声级的LN表示其声级的分布。